遷村?可以多一點溫柔

本篇文章為前「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執行長謝志誠,受邀出席監察院調查會議之報告內容,蒙謝志誠教授同意,刊登在本網站上,本篇文章以超過7000字之 篇幅,詳細討論遷村、重建等議題及相關法令之探討,作者懇切叮嚀,希望請讀者能耐心讀完文章再進行深入討論,以免斷章取義。

本篇文章為前「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執行長謝志誠,受邀出席監察院調查會議之報告內容,蒙謝志誠教授同意,刊登在本網站上,本篇文章以超過7000字之 篇幅,詳細討論遷村、重建等議題及相關法令之探討,作者懇切叮嚀,希望請讀者能耐心讀完文章再進行深入討論,以免斷章取義。

配給莫拉克颱風災民永久屋,不僅部分災民對慈濟慈善基金會興建永久屋有意見之外,更因中央務實認定標準,使得高達九成申請案不符,高雄縣政府為免造成災民誤解及場面失控,預定六日舉行的那瑪夏鄉民族村房屋毀損證明及永久屋申請資格審查,緊急喊停(轉載自「中國時報」20091007)。

為什麼台東族人對於馬蘭榮家如此抗拒?居民表示,馬蘭榮家距離部落真的很遠,如果騎摩托車的話(部落最通行的交通工具),從嘉蘭到馬蘭榮家要 30-40分鐘,從富山部落過去則要70-90分鐘,最遠的大鳥部落騎到馬蘭榮家,則要將近120分鐘,搬至馬蘭榮家,形同與部落原來生活完全隔離。除了距離因素之外,從88水災至今整個過程累積的不信任和擔憂,都讓居民害怕,一旦遠離家園,恐怕就得在馬蘭榮家等待看不見的未來,這份顧慮,是居民不願選擇搬遷的最主要因素。

目前慈濟大愛屋的規劃與配置,是家家戶戶都長成同一個樣子,「整齊劃一」,那是軍營與國宅的設計方式,不該是定義「家園」與「文化」的方式。我們被迫搬去陌生的土地,已經很孤單,因此我們想重建「記憶中的家園」,讓未來的居住仍能保有情感的連結,而不是住進去一群規格化的房子,那樣的家沒有靈魂。

基於尊重災民,他個人認為應該讓願意住中繼屋的災民有充分討論的時間,再決定該不該遷村,而且實際上,中繼屋的興建並未停止,如果災民真有需要,可以向地方政府反映、申請進住中繼屋,思考未來要怎麼走。

為鼓勵災民遷居永久屋,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昨日表示,前1千名登記永久屋的受災戶,每戶可獲2萬元家電補助;但多數災民仍想先知道部落安不安全、能否續住,才能作決定。(轉載自「自由時報」)

從前從前,當我們還不稱呼高屏溪流域之一的荖濃溪為荖濃溪時,她被布農族稱為「La-ku-la-ku」,也就是「兇猛、敬畏的河」。據自然步道協會理事 林淑英老師描述,布農族的生命經驗從不侵犯La-ku-la-ku,「他們相信溪流孕育所有的生命,刻畫出高山峻嶺和溪谷的美麗圖案,所以要非常尊崇。」但如今我們並不尊崇La-ku-la-ku,並進一步侵犯它。

日本地方政府於重大災害後,透過地方交付稅制度設立「復興基金」支援災後重建,已行之有年。臺灣何不深入檢討921災後官民基金之運作經驗,進而備妥災後重建基金機制,以便逢災啟動運作?

本文為賴中強律師整理的「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法規檢索表」,作者註明,歡迎轉載、引用,延伸論述

從事有機近六年以來,一年一年的風災越趨厲害,今年的蟲害更是嚴重,我時常思考大自然給我們的啟示,人生應該持守正確與善良的事情,即使成果不是顯而立見,但有一天總會開花結果,也許後半輩子或下一世,或者我們的下一代。這種良善的事情與人生,需要ㄧ群人的攜手互助,各自饒益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