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災後(5) 無所有權之受災戶,請求安置之權力不應被剝奪。

賴中強律師表示,「永久屋」是一個以財產權的補償為核心的政策,就是說因為你山上有一個房子,所以政府才替永久屋代了平地給你一個房子,而不是去保障受災戶的生存權。

賴中強律師表示,「永久屋」是一個以財產權的補償為核心的政策,就是說因為你山上有一個房子,所以政府才替永久屋代了平地給你一個房子,而不是去保障受災戶的生存權。

林三加律師表示,在重建政策沒有非常明確之下,有族人不斷收到要簽署永久屋意願書的要求。不管是地方政府或是慈善團體都造成這樣的困擾,產生很大的法律上面的疑惑。

王增勇表示:「災後的重建並不該是社會福利來擴大版圖的一個過程,而應該是回來問,在這個過程裡面到底有沒有讓在地的部落更有力量。」

圓桌會議主持人之一的林益仁表示,災難是台灣的一部份,我們必須要學習跟災難相處。這場論壇邀請原住民以及NGO、政府代表找來,希望促成對話的開始。希望能從「三方彼此不理解」到「一個對話的窗口建立」。

11月12、13日在台灣師範大學舉辦「一年過後:原住民族災後重建與永續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進行災區的族群代表、NGO代表、政府代表之間的對話。本文為系列報導之一。

當莫拉克原鄉災區道路降限,修復緩慢出入不便,梅姬颱風重創蘇花公路,中央與地方政府對道路修復的態度,顯然大不相同。當花蓮縣府要求立即興建「一條安全的路」,究竟何者才是真正安全的回家之路?

瑪家農場進駐的部落意見也是支持大家都一樣大小,每戶都是32坪。對縣府來講這樣是比較為難,後來就用一個「但書」來解套,就是「在捐助人同意的條件下」授權我們興建相同坪數的房子。

各位族人,雖然現在我們要面對許多的挑戰,但是千萬要記得 ,身體別累壞了~尤其是自已的牙齒,最好不要有蛀牙,一定要先保護好,免得無法..." 咬 緊 牙 根 "....

佳暮部落的賴明鳳戶口名簿內的確註明4人,且是2005年即登記,按政府法令理當分配28坪房舍,既然如此,怎麼會只分配到14坪?且反覆奔波於詢問縣府與NGO之間,卻沒有答案的狀況?

五年過去,印尼亞齊大愛村的村民利用屋前空地種花、種菜、養鴨或養雞,也將空地改建成停車場,這都是因為這裡的居民「把大愛村當家」,願意花時間和金錢來改善住家周圍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