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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在遷村型部落推動原鄉部落再利用計畫 居民多有疑慮

行政院原民會宣布將在莫拉克災後的「遷村型」部落執行「莫拉克颱風災後遷村原鄉部落再利用及傳統文化地景重現實施計畫」,計畫的實施範圍為莫拉克災後的「遷村型」部落,以及「其他經行政院重建會建議之原鄉部落或永久屋基地」。有資格參與計畫的,是這些部落之中,居住於永久屋,且在原鄉有房屋、土地財產的族人,可憑自由意願參加。參與者在原鄉的財產被視為「文化公共財」,由參與的族人一起訂定一套「部落公約」,來決定文化公共財的重新營造,以及原鄉的自主管理、維護、經營機制。

嘉蘭報告95–換工美化永久屋

嘉蘭永久屋的美化工作,大部分住戶是包給師傅做,小部分是自己動手做。還有一些住戶是­用換工的方式,也就是幾戶人家組成一個工班,今天做你家的,明天做我家的。換工是部落­的傳統,直到今天,在農忙的時候,部落的老人家還是以換工的方式,互相幫忙。

「重建, 雖然是災難,我們學到很多」─中繼屋經驗再思考

大武族人杜恩惠也提出,住在三和避難屋,不僅僅是汛期安置,其實也具有中繼屋的意義。她表示,「我們部落從以前就很分散,族人分布在各地,連台北、五股也有『小大武』!她們(旅外族人)也說,想念山上的部落,來這裡可以解相思,這是中繼空間很大的療癒。」

永久屋政策回顧系列(16)嘉蘭永久屋(上):從八八山寨到馬蘭榮家

相較於其他的永久屋遷居,嘉蘭村只是將居民遷離危險溪畔,永久屋建築仍位於原本的部落之內,原應是最符合「離災不離村」的典範,然而 在災後安置、興建永久屋的過程中,仍因「八八山寨遭遷至馬蘭榮家」、「東側永久屋強拆民宅」等事件而留下了撕裂與遺憾的痕跡。